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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3日,津市市公安局民警在“驻社联村”活动走访中,及时发现并铲除了一起村民非法种植的罂粟原植物案。
当天上午,津市市公安局金鱼岭派出所民警 樊哲兴深入到辖区燕子窝社区走访中,一居民反映:在烧碱厂征用的一块种植蚕豆的田地中,发现有人了一种叫不出名的农作物,开粉红色的花,有的已经结果。樊 哲兴立即前往种植地查看。通过查看这种植物很可疑,有可能是毒品罂粟的原植物。后经局禁毒大队专家辨认鉴定,确认系毒品罂粟的原植物,当即予以全部铲除, 共279株。
经过调查得知,此块地系黄某所有。经讯问,黄某于去年到澧县走亲戚时,在路边捡到一个塑料袋,里面有两个果子,用手剥开看,里面有很多细小的种子,像油菜子,于是便种在了自己的地里,直到被公安机关查获,才知道是罂粟的原植物。